1.防范功能
不论是对财物、人身或重要数据和资料等的安全保护,都应把防范放在首位。也就是说,安防系统使作案人员不可能进入或在企图进入作案时就能被察觉,从而采取措施。把非法人员拒之门外的设施主要是机械式的,例如安全栅、防盗门、门障、保险柜等。也有
机械电气式的,例如报警门锁、报警防暴门等。还有电气式的各类探测触发器等。
为了实现防范的目的,报警系统具有布防和撤防功能,即当合法人员离开时应能布防,例如一个门,合法人员离开时布防,当合法人员以后正常进入,则通过开"锁",使系统撤防,这样就不至于产生误报。
2.报警功能
当发现安全受到破坏时,系统应能在监控中心和有关地方发出各种特定的声光报警,并把报警信号通过网络送到有关保安部门(如当地的110接处警中心)。
3.监视与记录功能
在发生报警的同时,系统应同步地把出事的现场图像和声音传送到监控中心进行显示并录像,留下证据以便侦查破案。
4.其他功能
安全管理系统应能通过统一的通信平台和管理软件将监控中心设备与各子系统设备联网,实现由监控中心对各子系统的自动化管理与监控。安全管理系统的故障应不影响各子系统的运行;某一子系统的故障应不影响其他子系统的运行。
智能楼宇的安全防范系统应能提供向上层系统集成的手段,以便将其最终集成到智能楼宇综合管理系统中。
此外,系统应有自检和防破坏功能,一旦线路遭到破坏,系统应能触发报警信号;系统在某些情况下布防应有适当的延时功能,以免工作人员还在布防区域就发出报警信号,造成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