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防范系统应具备的功能,智能楼宇的安全防范系统一般应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出入口控制系统(门禁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对需要控制的各类出入口,按各种不同的通行对象及其准入级别,对其进、出实施实时控制与管理,并应具有报警功能。出入口控制系统对人员进、出相关信息自动记录、存储,并有防篡改和防销毁等措施。系统应能独立运行,并应能与电子、人侵报警、视频安防监控等系统联动,与安全防范系统的监控中心联网。系统必须与火灾报警系统及其他紧急疏散系统联动,当发生火警或需紧急疏散时,人员不使用钥匙就能迅速安全通过出入口。
2.入侵报警系统(防盗报警系统)
入侵报警系统就是利用各种探测装置对设防区域的非法侵入、盗窃、破坏和抢劫等,进行实时有效地探测和报警。高风险防护对象的入侵报警系统应有报警复核(声音)功能。入侵报警系统根据各类建筑安全防范部位的具体要求和环境条件,可分别或综合设置周界防护、建筑物内区域或空间防护、重点实物目标防护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能按时间、区域、部位任意编程设防或撤防。
入侵报警系统除能本地报警外,还自动通过有线或无线通信系统向外报警(联到监控中心,或当地公安110报警中心)。人侵报警系统具有防破坏功能,当
探测器被拆或线路被切断时,系统能发出报警。
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闭路监控系统)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对必须监控的场所、部位、通道等进行视频探测、视频监视、视频传输、显示和记录,以便取得证据和分析案情。对重要部门和设施的特殊部位,应能进行长时间录像。
4.电子巡查系统(巡更系统)
电子巡查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按照预先编制的保安人员巡查程序,通过信息识读器或其他方式对保安人员巡逻的工作状态(是否准时、是否遵守顺序等)进行监督、记录,并能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
5.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对停车库(场)的车辆通行道口实施出入控制、监视、行车信号指示、停车管理及车辆防盗报警等综合管理。
6.其他子系统
应根据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护要求或对建筑物、构筑物内特殊部位的防护要求,设置其他特殊的安全防范子系统,如防爆安全检查系统、专用的高安全实体防护系统、各类周界防护系统等。